【发稿时间 :2017-11-23】 【作者 :】 【阅读次数:】
日 期:2017年11月
招标编号:0623-1775N1102759
1.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设备名称及数量清单: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设备1:上肢训练与评估系统 |
1 |
详见招标文件中 “第七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设备2:成人上肢、上下肢型智能康复训练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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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3:吞咽障碍理疗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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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4:诺舒阻抗控制子宫内膜切除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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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5:产后康复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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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6: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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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7:中央母胎监护系统1拖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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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8:尿道膀胱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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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影像系统配工作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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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备1: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柜式)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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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2: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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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3:壁挂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
1 |
*以上所有设备打包确定中标人,包中内容不予拆分。
3.本招标为公开招标。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至15:00-17:00(北京时间)从招标人(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601室招标二部)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5.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人以400元人民币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2月14 日 1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湖南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相应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7.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1.5%。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进场交易费,缴纳具体金额按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收取。
9.定于2017年12月14 日10时(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相应开标厅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邮 编:410005
联系人:李 静 龚翠薇 吴 健
电 话:0731-84532855、0731-84532885 传 真:0731-84532662
电子邮件:310888761@qq.com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请对应所投包号支付):
包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7760.00元
户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通银行九峰支行
账 号:84318999910100030000876
包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元
户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通银行九峰支行
账 号:84318999910100030000877 包3: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000.00元 户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通银行九峰支行 账 号:84318999910100030000878 |
(注:投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时,请对应所投包号及金额支付,一定要在“备注”或“用途”中注明“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