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2-12】 【阅读次数:】
资兴市环卫作业管理改革政府购买服务,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项目变更公告
1、项目名称:资兴市环卫作业管理改革政府购买服务,城区道路清扫保洁、 垃圾收集清运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17】382号
委托代理编号:TRZB-17915
3、采购公告日期:2017年12月8日
4、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附表2 商务评分表K2(唐洞、东江、鲤鱼江适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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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业绩及企业荣誉 |
13 |
投标人自2014 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承担过3个以上(含三个)类似的市政环卫清扫、清运项目经验且单个年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计8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单个年合同金额≥500万元的计2分,满分12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合同不重复计算,若合同里包含多项服务的只能计一次分值。 |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获得过区(县)级或以上城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环卫方面的荣誉的,获得5个荣誉得0.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荣誉得0.1分,最高得1分。 评审依据:提供荣誉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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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自有设备情况 |
16 |
投标人在公告发布前具有洒水车、洗扫车、清洗车、垃圾运输车、平板垃圾运输车、路面养护车.具有20台的得10分,每增加一台加1分满分16分。 评审依据: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车辆最初购置日期须在2013年1月1日之后(以车辆行驶证上的注册日期为准),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少提供的不得分。 |
4 |
履约评价 |
6 |
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证书,且所负责的项目中至少有一个项目清扫保洁面积在120万平方米以上的业绩得3分。 评分依据:提供项目经理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业绩证明及出具所负责过项目的业主单位证明函原件、项目经理的姓名、身份证证明,提供原件查验,未提供或少提供的不得分。 2、具有环卫清洁行业项目经理证书5个以上(含5个)的,得3分,有3-4个人的,得1分,低于3个的不得分。 评分依据:提供项目经理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的,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
变更为:
2 |
同类业绩及企业荣誉 |
10 |
投标人自2014 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承担过3个以上(含三个)类似的市政环卫清扫、清运项目经验且单个年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计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单个年合同金额≥500万元的计2分,满分9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合同不重复计算,若合同里包含多项服务的只能计一次分值。 |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获得过区(县)级或以上城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环卫方面的荣誉的,获得5个荣誉得0.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荣誉得0.1分,最高得1分。 评审依据:提供荣誉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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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自有设备情况 |
20 |
投标人在公告发布前具有洒水车、洗扫车、清洗车、垃圾运输车、平板垃圾运输车、路面养护车.具有20台的得10分,每增加一台加1分满分20分。 评审依据: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车辆最初购置日期须在2013年1月1日之后(以车辆行驶证上的注册日期为准),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少提供的不得分。 |
4 |
履约评价 |
5 |
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证书,且所负责的项目中至少有一个项目清扫保洁面积在120万平方米以上的业绩得2分。 评分依据:提供项目经理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业绩证明及出具所负责过项目的业主单位证明函原件、项目经理的姓名、身份证证明,提供原件查验,未提供或少提供的不得分。 2、具有环卫清洁行业项目经理证书5个以上(含5个)的,得3分,有3-4个人的,得1分,低于3个的不得分。 评分依据:提供项目经理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的,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服务内容:第二标段(唐洞新区):5、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收集及清运(含行政事业单位院落、企业、园区、居民小区、东江大坝及小东江沿线、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垃圾须转运至资兴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或政府指定其他垃圾填埋处置场所;6、区域内公共厕所、垃圾中转收集站的日常维护维修、保洁和管理;”变更为:“5、生活垃圾的收集及清运(含行政事业单位院落、企业、园区、居民小区、东江大坝及小东江沿线、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垃圾须转运至资兴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或政府指定其他垃圾填埋处置场所;6、公共厕所、垃圾中转收集站的日常维护维修、保洁和管理;”
(3)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368号CTA财富中心12010房)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变更为“(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368号CTA财富中心12010房)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参加二个标段则提供二套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2)每个标段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投标截止(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10:00”变更为“投标截止(同开标时间):2018年1月2日 10:00 ”。
其他不变!
5、联系人:
招标人:资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资兴市唐洞新区兴华路兴华巷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 0735-333275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368号CTA财富中心12010房
联系人:邹小姐、朱先生
电 话:0731-85576969/0735-2336639/18670557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