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工程补充采购项目项目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
【发稿时间 :2017-12-06】 【阅读次数:】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工程补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12月06日
受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中央工程补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中央工程补充采购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7]008439号
采购项目编号:29792017120620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12,952,6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A020999-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广播电视发射机备机 |
1 |
批 |
3,000,000 |
15,888.7 |
2 |
A020999-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监测用AVS+高清机顶盒及系统维护终端软件安装部署及安全性防护 |
1 |
批 |
1,185,600 |
6,279.21 |
3 |
A020999-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柴油发电机组等供配电设备及工业级抽湿机 |
1 |
批 |
4,952,000 |
26,226.95 |
4 |
A020999-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新建改造光纤链路 |
1 |
批 |
3,815,000 |
20,205.14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2.1 (第一包)投标人应为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的制造厂商。投标人提供的配套货物(激励器、授时器)若非设备的制造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厂家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原件)。
2.2(第一包)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功率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无线电台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无线电台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相对应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
2.3(第一包)地面数字电视广播激励器应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激励器“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
包2:
包3:
无
包4: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7年12月06日 起至2017年12月13日止,每天 2017年12月 6日起至 2017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8:30 时到 12:00时,下午 14:30 时到 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韶山北路 86号鑫天大厦403室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68,6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7日 10:00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价格信息市场),具体详见大厅指示牌。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地 址: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安居路(机关北院)
联系人:彭再求 电话:07318480170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 86号鑫天大厦403室
联系人:盛兴、刘曦玲 邮编:410011
电 话:0731-84894807 传真:0731-82258508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