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所需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17-11-14】 【阅读次数:】
受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公卫所需设备项目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公卫所需设备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7]008858号
采购项目编号:29262017111336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1,79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 |
原子吸收仪 |
1 |
台 |
830,000 |
12,450 |
2 |
A02100604-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菌液接种仪 |
1 |
台 |
200,000 |
3,000 |
3 |
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人体成分测定仪 |
1 |
台 |
200,000 |
3,000 |
4 |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全封闭脱水机 |
1 |
台 |
560,000 |
8,400 |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
组织包埋机 |
1 |
台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包2:
(1)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包3:
(1)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包4:
(1)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7年11月14日 起至2017年11月21日止,每天上午8:30时到11:30 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26,8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8日 09:00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天际岭隧道南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50号
联系人:易兵 电话:0731-8430571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联系人:李清 邮编:410000
电 话:0731-85058782 传真:0731-85058782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